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合作目标:支撑“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平台共建、成果共享”为理念实现高水平科技合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支持领域:先进制造(优先支持人机共融关键技术研究)、疾病防治(优先支持传染病防治研究)、基础设施工程(优先支持铁路运输安全智控技术研究)、节能减排技术(优先支持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防灾减灾(优先支持环境气候风险与公共健康治理研究)。
合作内容:实验室合作各方通过人员交流、学术研讨、开展联合研究并以国际联合实验室名义发表高水平论文等方式,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科技领域务实合作。在共同关注的优先领域联合推进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共同培养高水平、国际化的研发与管理人才,积极探索创新合作共建机制与管理运行模式。
执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
补充说明: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与已立项支持的联合实验室研究领域重合的申报。
专题二、“一带一路”技术转移服务领域合作
合作目标:支撑“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双向流动、共育生态”为理念实现高水平国际技术转移或跨境孵化,将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合作内容: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实体化、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或跨境孵化服务机构,以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组织对接活动、拓展技术转移协作网络等方式,促成转移或孵化项目落地,探索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科技园区或双向孵化基地。
执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
补充说明:不再重复支持已立项支持成熟服务渠道或已有本专题执行期内项目的合作国别(老挝、马来西亚、白俄罗斯、葡萄牙、俄罗斯、菲律宾、保加利亚)。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三、申报方式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六、咨询电话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本文来源:浦东企业政策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