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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有关单位: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二、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
联系人:严 秀 18917610858 yanxiu@esco.com.cn
侯震寰 18918883620 hzh@esco.com.cn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docx】
附件:【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docx】
附件:【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docx】
附件:【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docx】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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