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生产企业增加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用单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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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药业临床药品
资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加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三人民医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为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用单位;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鄂尔多斯一康医院为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用单位,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新增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用单位目录.doc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