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靠仿制药 成为世界药房,中国却选另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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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仿制药药房制药
资讯来源:GMP资料共享群
发布时间: 2021-08-12



来源 :老k的无聊杂谈



《星际穿越》的结尾,库珀和布兰德利用引力弹弓,把自己射向了回家的路,在静谧宇宙的无声高潮之中,库珀说出了那句贯穿整部电影的台词:

《星际穿越》

这个物理学的定律在电影中被扩张、异化,最终变成了一个形而上的隐喻——“要想达到某地,就必须先留下什么”。

在库珀说这句话的十三年前,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这是载入史册的一页,但就像那个定律一样,当我们登上全球化的大船时,我们,留下了什么?

我是老K,这是中国药业大逃杀专题视频的第二期,这一期,我们的主角是一个沉默的“药神”——仿制药。

2018年,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一波票房浪潮之后,所以人都学会了一个新的名词,格列宁。

在剧中,这是白血病患者的求生之道,而在剧外,同样如此。

格列宁的原型药物为格列卫,这是诺华制药针对白血病研发的靶向药物,疗效显著,同时价格昂贵。

格列卫

中国加入WTO的第二年,格列卫进入中国市场,当时的定价为2.35万一盒,病人需要每月一盒,一年十二盒,每年治疗费用达到28万以上。你只需要明白,那一年北京的房价是4756元,西安的房价只要2000元。

这种治疗费用,甚至已经超出了小康家庭的水准,更不提普通人家。而这一切,只是因为格列卫受到专利保护。


这个专利为格列卫带来了多大的利润空间呢,2013年,格列卫在中国的专利保护到期,第二年,中国豪森药业的同款仿制药上市,每盒售价 124元。

你无法想象,有多少白血病患者,在专利到期前因为高昂的费用而死去。

这事没有谁对谁错,它只是,就这样发生了。

而这个药物专利,正是起源于那张全球化的船票。

2001年,举世瞩目的一年,中国加入了WTO世贸组织,上亿的生产力得到释放,奠定了往后二十年的经济奇迹,但作为加入WTO的条件,我们必须签署美国专利法,这意味着,我们无法生产、制造、购买、出售一切未经授权的药品。如果你要问这意味着什么,那格列卫就是最好的例子。

毋庸置疑,专利保护了创造力的价值,让更多人得到拯救,高昂的专利也是符合经济理论和法律逻辑的,但是,在经济和法律的理论之外,当一个人,一个我们的同胞,一个和我们一样完整又独立的人,因为贫穷而不得不面对死亡时,我们真的有勇气去对他说:“很抱歉,我们不能救你,因为你,没有钱。”

《我不是药神》

这不是中国独自面对的问题,全世界都面临这样一个法律和道德的困境。

于是,在秩序法理之外、在求生本能之内,仿制药就成了那个最好的折中手段。

仿制药,初听这个名字你会想起莆田的鞋、陈田的车、华强北的iPhone,又或者是朋友圈微商200包邮的LV。但仿制这个词在药物研发中,并不是假冒的代名词。

从药物研发的角度,一切药品都可以分为三种:专利药、原研药、仿制药

专利药指的是在全球最先提出,并且获得专利的药品,一般专利保护期为二十年;原研药就是研发厂家生产,但是没有专利保护的药,药效有充足的保证。

专利药和原研药其实就是一个东西,假设你研发了一个药品,成功获得专利上市,那么在专利期内,你这个药就是专利药,别人不能仿制,全世界只有你能生产,价格随你定多少。

当专利期过了之后,这个药就从专利药变成了原研药,一切都没变,但这个药就不再受到专利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仿制,你仍然可以高价卖,有没有人买就不一定了。

而仿制药,就是那些不受专利保护的原研药的复制品,和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是得到法律认可的替代药品。


所以,仿制药并不是假药或者冒牌货,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应该被称为“非专利药”,没有专利、出生平凡,但同样有效。

专利药和原研药都可以称为创新药,需要巨额的前期研发投入,有多巨额呢,药界有个双十定律,就是每研发一款新药都需要十年时间和十亿美金,这个定律近几年来愈发紧迫,到现在研发一款新药的成本已经逼近15年时间和20亿美元了。


举个例子,万艾可知道吧,2012年辉瑞公司生产的万艾可在韩国专利到期,到期的第二天,有28个万艾可的仿制药上市,价格仅有辉瑞公司的三分之一。而一旦研发成功,配方和成分都是明摆着的,仿制药可以直接复制生产,与创新药相比,仿制药的成本几乎不值一提,所以仿制药的价格基本都低于创新药。

万艾可

万艾可都还只是最普通的,有时候这种价格差会大到令人乍舌,譬如我们前面说的格列卫,诺华的专利药2.8万一盒,豪森的仿制药124元一盒。这其中的价格鸿沟,是创造力的价值保障、是医学技术进步的根基,同时也是患者无法迈过的生死之间

不过仿制药的生产也并非一本万利,和创新药一样.,仿制药的生产必须通过生物等效性实验,因为即使仿制药和原研药的成分配比相同,但是由于药物成分和制剂工艺的差别,最终药效不可能完全相等。

就好比同样一颗鸡蛋一勺油,有人能炒成家常小菜、有人能炒成宫廷御膳、还有人能炒成一锅糊蛋。

所以,你可以把生物等效性实验理解成一个标准,国家机构来当裁判,不管你是怎么仿制的,用的什么工艺,用的什么成分,但最后你的效果,最低得达到创新药的80%。

但即使有了便宜的仿制药,有些患者还是愿意去高价买原研药,因为原研药有大量的数据背书,药效能做到精确有效,当然,这样的人始终是少数,更多时候,仿制药才是最挣钱的生意。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药企都在盯着专利表,专利的保护一旦失效,就立马扑上去仿制。

药界有个词叫“专利断崖”,意思是说当一个药的专利到期后,收入就会呈断崖式下跌。

譬如罗氏芬,这是用来治疗呼吸道感染、肺炎等多种病症的药品,具有极强的抗菌性,由瑞士罗氏公司研发生产,对,就是我们在第一期中提到的那个带头围剿中国VC产业的罗氏制药。

罗氏制药公司

罗氏制药生产的罗氏芬售价80元,罗氏芬专利保护期到达后的第二个月,市面上就出现了十多种国产仿制药,平均价格,5块钱。

所以,到这里你就理解了整个药物研发的逻辑架构,受到专利保护的是专利药,没有专利保护的是原研药,专利过期之后其它药企复制的是仿制药。其中专利药成本高、投入大,但是利润高,拥有定价权;仿制药成本低、投入小,但是利润透明,没有定价权。

不过这个架构也有一个问题,还记得电影中程勇的那句怒吼


这句话折射的,便是这个专利结构的死穴:无力购买专利药的患者,只能转而购买非法仿制药,而根据专利法案,国家机构又必须追查非法仿制药,否则未来药企的研发动力将会大打折扣。

这是一个无言的困境,诚然,在资本当道奉行竞争的西方,穷人不是完整的人,这一切合理又正常,但在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中国,这样因为贫穷而导致的死亡,是不可容忍的。

但我们不得不遵守这个无视穷人的规则,因为,这是我们签署过的文件。

2001年,中国加入WTO,你不知道的是,在2001年之前中国已经多次申请加入WTO,均遭到了拒绝,原因就是,中国在法律中保留了强制许可制度这一条

这是国际法为了照顾发展中国家而设定的一条法规,通过这个法规,发展中的小国可以无视部分专利保护,强制性进行专利授权。譬如某项药品的收费远远超出了中国民众的承受水平,那么中国就可以否决这个药的专利保护,强制授权药企生产仿制药。

但是中国加入WTO时,组委会强硬要求中国将这一制度从法律中删除,同时还要签署美国的专利保护法,才能进入WTO。

WTO总部

经过多年的博弈,在2001年经济大潮的底色下,强制许可制度从中国法律中消失,大量专利药进入中国市场,这些专利药高价、昂贵,拒绝纳入医保系统。和强制许可制度一同消失的,还有无数重病患者的希望。

这件事没有对错,它只是,就这样发生了。

直到今天,我们仍有大量的癌症等重病患者,只能依靠昂贵的的专利药生存,即使国家在不断与药企谈判,将各种高价专利药纳入医保,但因病致贫还是时有发生。

这不是中国一个人面对的问题,每个国家都面临这样的难题。但凡事总有例外,就像剧中的程勇远渡重洋,前往印度购买仿制药一样,在现实生活中,每个被专利药压垮的人,都会把眼光投向印度。

印度药房

印度有着全世界最丰富和廉价的仿制药,这些仿制药只被准许在印度本地使用,一旦离开印度本土,即为违反专利法的走私。

这个原因,还得从那个铁娘子说起。

上世纪七十年代,外号铁娘子的英迪拉·甘地,用一句流传至今的名言对印度专利法进行了改革,这句名言是“生死之间无利益”。意思就是在人的生死之间,商家不能获取利益,这番话,剑指专利制度。

英迪拉·甘地

一番改革之后,印度的专利制度规定,专利有两种形式 产品专利和过程专利,药品、食品,以及农业用品只能使用过程专利。

也就是说,不管你在WTO受到何种专利保护,在印度,印度政府只保护你的生产过程,不保护你的生产结果。

换句话说就是,假如你的专利是用一颗鸡蛋、一勺油,先下油后下鸡蛋,炒出一盘鸡蛋。那么在印度,你的专利只有先下油后下鸡蛋这个过程受到保护,如果有人把过程顺序变一下,先下鸡蛋后下油,炒出了一盘和你一样的鸡蛋,那很抱歉,他并不违反专利法。

依靠这个耍赖般的制度,印度的仿制药产业快速增长,到今天,印度的仿制药占全球出口量的百分之二十,2020年,全球营收前十的仿制药企业印度占了五家,而印度也得到了一个称号——“世界药房”

治疗肺癌的易瑞沙,专利药每盒2358元,在印度750元;治疗肝癌的多吉美,专利药每盒12180元,在印度630元。这就是世界药厂的仿制力


印度的廉价药片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又或者英国,得了重病的人都可以坐飞机到印度,用在本国十分之一的价钱治好病。当然,这样的事情也只能发生在印度,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背景下,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反专利法。

2012年,一家印度企业向化工巨头拜耳申请一款药的授权,拜耳拒绝了,这家企业一怒之下将拜耳告上了法庭,同年三月,印度专利局宣布,这家印度药企可以越过专利法,强行生产仿制药,只需要每年支付6%的销售额给拜耳。

这样一听,你或许会觉得印度药业有一股劫富济贫的味道,但就像我们在开头说的,“要想达到某地,就必须先留下什么”。

那么,当印度拿着世界药房的门票登上新大陆时,他们,留下了什么?

印度

2005年,为了推进仿制药的发展,印度宣布放宽药物试验限制,自此以后,无数药企不远千里来到印度扎根生产,他们明知道印度不保护专利,却执意要来,原因就在于这个药物试验限制。

一款创新药,从研发到上市,要经过2年的临床前研究阶段、3年的临床前实验阶段、5年的临床三期实验,和1年的上市审批,无论哪个阶段出了问题,整个项目都得推倒废弃。即使是罗氏这种巨头,也都是一次启动三个项目,只要有一个能推动到临床三期就算成功,在大多数时候,药企都要面对几十亿资金打水漂的结局。


从2005年到2012年,仅仅七年时间,这些药企就在印度进行了475项药物实验,其中只有17项经过审查,另外458项实验未经批准、没有许可、不具备任何保护措施那么,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到印度生产和实验。

排队等待试药的印度人民

这七年里,整个印度超过57万人被当做人体小白鼠,仅仅试药之后直接死亡的人数就有2644人,还有几十万人在试验之后罹患重病死亡,副作用引发的事故超过12万例,而这还只是2005年到2012年的数据。

你很难想象,八十年前日军731部队滔天的罪行,在今天的印度不断上演。印度的专利制度没有遭到反对,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个不受监管的药物实验。

成为世界药房的代价,是五十万人病难死亡。

这时候再回想英迪拉·甘地那句“生死之间无利益”,你会不会觉得有点讽刺。的确,印度没有在生死之间牟利,他只是把人民的生死卖给了药企。

药物人体实验

当印度乘着用五十万人的性命拼凑出来的大船,驶向世界药房的称号时,中国正在主动越走越慢,我们可以晚一点到达彼岸,但我们不想留下任何人。

2015年,中国国务院发布了44号文件——“关于改革药品审批制度的意见”。这份文件拉开了药业改革的大旗,同年7月2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117号文件,这份文件成了中国药业史上最严的数据核查要求,这就是医药界著名的“七二二惨案”,无数中国药企面临割肉抉择。

117号文件

这个文件的目的很简单,不破不立,用监管手段结束中国药业散兵游勇的局面,倒逼整个药业接入国际标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机会创造出自己的创新药。


在以往的故事中,我们总是说中国是如何打破封锁走上山巅的,而这一次,我们要说,中国的药业还在困顿中艰难前行 ,这是因为我们走了最难的一条路:不以生命为代价换取发展,也不以技术为限制困住患者。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事要做,相比起其它国家,我们走的是最难的一条路,但或许唯有这条路,能够为后人遮荫避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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