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播报】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业天府”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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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举办通知关于的通知
资讯来源:成都生物与医药产业孵化园天河园
发布时间: 2022-07-22

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业天府”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期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业天府”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中国、创业天府。


二、赛事设置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设置预选赛、选拔赛、省决赛等环节,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获奖项目。


三、参赛条件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

(一)企业组。

1.在四川省内注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四、参赛报名

自愿参赛且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注册登录大赛官网报名预选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预选赛举办单位对报名项目进行初评后,通知入围路演的项目参加预选赛路演。


五、奖项设置

(一)省决赛奖项。

根据省决赛成绩依次确定奖项,企业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和优胜奖10名,创客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胜奖4名。


(二)预选赛奖项。

各预选赛举办单位按企业组、创客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


六、扶持措施

(一)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激励。

1.对在“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决赛获得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6万元、3万元的奖励。

2.对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企业

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6万元、12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重点培育政策。

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项认定条件之一。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中,认定条件(四)“创新能力指标”的直通条件。

5.“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可申报“天府益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

6.对符合条件的获全省决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优先纳入“小升规”重点培育范畴,列入四川省制造业企业“制惠贷”融资试点服务支持范围。


(三)金融扶持政策。

7.对获得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及创客,通过“天府信用通”“天府融通”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央行再贷款发放“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产品贷款,给予支持。

8.为有股权融资需求的获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及创客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闭门辅导,并向在川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推荐。

9.为获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减免“园保贷”服务费,协调银行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另外还有公共服务、上下游企业对接、宣传推介等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