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发布对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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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药业行政处罚
资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21-08-25

南宁海关发布对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2021-08-25 17:28: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4日,南宁海关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邕关缉违字〔2021〕0021号),涉及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邕关缉违字〔20210021号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填表时间:2021年8月1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邕关缉违字〔2021〕0021号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
案件名称 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逾期未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违规案
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司名称: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884189032           法定代表人:马先荣

违法事实和理由 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20年1月15日由“马维”变更为“马先荣”,当事人作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在自变更生效之日起30日内,凭变更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向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违规行为。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予以警告。
救济渠道 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内向南宁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信息 上述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

  

(责任编辑: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