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凡2020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http://he.gsxt.gov.cn/)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凡2020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区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http://he.gsxt.gov.cn/),自主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版2020年度报告。
咨询年度报告填报公示有关问题,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点击页面底部“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与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需要办理市场主体重置密码业务的企业及商户,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信用监管处提供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或者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的身份证号码,本人或委托工作人员办理。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市场主体重置密码及年度报告公示业务的咨询电话:
信用监管处:85385660
长江市场监督管理所:85387007
太行市场监督管理所:66572105
宋营市场监督管理所:89928809
郄马市场监督管理所:85382926
科技创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8380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