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政策】关于开展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绩效评估的初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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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通知关于
资讯来源:创新徐汇
发布时间: 2020-08-31

各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评估的通知》,按照上海市科协《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估办法》和《关于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分类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徐汇区域内的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评估的初评工作。现向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范围和内容


1.初评范围:徐汇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

2.初评内容

2019年1月1日前批准建立的工作站(服务中心),主要评估:2018年至2019年期间,工作站(服务中心)的运行绩效,以及当前与院士或专家团队的实际合作情况。

2019年1月1日后批准建立的工作站(服务中心),摸查当前与院士或专家团队的实际合作情况,不进行绩效评级。

二、初评方式和程序


本初评采取书面材料评审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书面材料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区科协组织专家评审,对专家初评分数进行汇总,按照打分顺序和市级优秀、合格比例形成初评意见。

3.区科协形成的初评意见,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工作站指导办秘书处。

三、初评结果


1.初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不提交评估材料的,视为初评不合格。

2.评估结束后,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市科协依据各建站单位当前与院士或专家团队的合作情况,进行工作站更名并重新授牌。

四、时间安排


1.各建站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20年9月1日(星期二)前将评估材料上报区科协

2.根据初评材料上报材料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初评意见,评审时间暂定于9月8日-9日。

五、材料要求


请按照上海市科协《关于开展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评估的通知(沪工作站指导办〔2020〕2号)》要求进行材料填报。

申报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材料A4纸印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附光盘一张。

六、受理方式


受理时间:8月26日-9月1日(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受理地点:将准备好的书面材料及光盘送至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宁路96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大厅)。

窗口联系电话:64280222

业务咨询电话:64384697

市科协通知及附件网址:

http://www.sast.gov.cn/view/175/26022.html

徐汇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