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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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洁公告的通知通知关于
资讯来源:松江经委
发布时间: 2020-09-2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确保完成《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及11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本区清洁生产工作,请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1、以“聚焦行业、突出重点”为主线,积极推进化工、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

2、推动化工企业清洁生产全覆盖,推广先进适用清洁技术。年内,本区计划保留的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截止申请之日,未被列入所在区域两年内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的制造型企业;

(三)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名单确定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确定并发文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扶持方式




相关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在完成清洁生产项目且通过审核评估验收后,由企业自行申报,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获得扶持奖励:

(一)企业项目与清洁生产相关的实际投资额低于1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二)企业项目与清洁生产相关的实际投资额高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时间




申请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2020年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报区经委(一式三份)。




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科(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5室)

联系人:

周寒妹 37737313

张 振 37737312




附件

2020年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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