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检举揭发农村(社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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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法公安关于
资讯来源:烟台高新
发布时间: 2021-11-26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检举揭发
农村(社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扫除农村(社区)黑恶势力,进一步改善治安环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公安机关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黑恶势力等各类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村(社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助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执政根基更加巩固。现将公安机关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打击重点
(一)破坏农村(社区)治安秩序,非法侵占农村(社区)集体利益、骗取国家项目资金,插手、干预、破坏基层选举的黑恶势力。
(二)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生猪屠宰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三)在征地拆迁、矿产开采、渔业养殖、捕捞、高铁、高速等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暴力抢占滩涂海域、滥开滥采滥伐的黑恶势力。
(四)控制运营路线、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五)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的黑恶势力。
(六)涉足“黄赌毒”“盗抢骗”及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的黑恶势力。
(七)涉嫌“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破坏环境资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35-6922722,0535-6922110。
举报邮箱:gxgaxzdd@163.com
举报信箱:烟台高新区蓝海路11号(“警务大厅”门前)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
本通告发布后,凡是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举报的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现金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1年11月26日

供稿单位:区公安分局

供稿人:徐刚

审核人: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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