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市经信委、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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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上海经信委
发布时间: 2021-01-06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0)270号)等有关要求,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围绕急诊救治(应急救援)、远程诊断、远程治疗(智能治疗)、远程监护、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远程查房和移动医护等十大重点方向,鼓励各相关单位创新5G应用场景,重点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优越、效果明显的5G+医疗健康标志性应用。通过试点项目建设,推动运用5G技术改造提升卫生健康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5G智慧医疗健康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此次试点项目申报,鼓励医疗机构、电信运营企业、设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等共同参与,逐步培育上海市5G智慧医疗健康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市经信委和市卫健委将按照“试点项目入围遴选”、“试点项目实施与管理”、“试点项目验收评价”等步骤对试点项目开展组织管理实施、试点项目挂牌等工作;对其中优秀应用项目,将着重推荐到国家参评,在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为协同全国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中国信通院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在市经信委和市卫健委的指导下,负责本市试点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工作。希望通过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筛选出本市优秀的5G+医疗健康应用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智慧化转型。

附件:《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0)270号)等有关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上海市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充分发挥5G技术的特点优势,着眼丰富5G技术在医疗健康行业的用场景,征集并遴选一批骨干单位协同攻关、揭榜挂帅, 重点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优越、效果明显的5G+医疗健康标志性应用,为5G+医疗健康创新发展树立标杆和方向,培育上海市5G智慧医疗健康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二、试点内容
围绕急诊救治(应急救援)、远程诊断、远程治疗(智能治疗)、远程监护、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远程查房和移动医护等十大重点方向(详见附件1),鼓励各单位创新5G应用场景,通过建设试点项目,推动运用5G技术改造提升卫生健康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5G智慧医疗健康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上海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重点,各单位仅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二)申报团队。项目须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电信运营企业、设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8家。牵头单位负责应用试点项目内部管理和实施,参加单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并提供有效支撑。
 
四、组织与管理
(一)试点项目入围遴选。遴选方式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单位的实施方案、项目效益及项目团队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入围试点项目名单。
(二)试点项目实施与管理。入围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组织实施试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期间,将组织行业专家开展阶段性评估工作,为申报单位完成国家试点项目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三)试点项目验收评价。申报单位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后, 可申请验收评价。验收评价工作基于试点项目任务和预期目标,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进行评价,适时公布验收结果,择优发布优秀试点项目(每个重点方向优秀试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入围项目的30%)。
 
五、有关事宜
(一)试点工作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中国信通院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上海)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汇总、评审与申报管理工作。
(二)采取多种方式对上海市优秀试点项目给予支持,并加强宣传推广,为申报单位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三)各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模板详见附件2)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中国信通院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上海)有限公司,申报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简易装订成册,同时须进行线上系统申报。
集中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19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766号
收件人:刘娜    13024102873
线上系统申报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19日之前
申报地址: https://hrp.3incloud.com/signup/shanghai_five_g
 
(四)申报材料集中受理完成后,将于2021年3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开展初审,并在2021年3-4月对入围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经济信息化委 基础设施管理处
联系人:贾丽昆
联系电话:021-23170721
2、市卫生健康委 办公室(信息处)
联系人:唐怡雯
联系电话:021-23117727
3、中国信通院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娜  13024102873
刘迪  18861828866
刘硕鹏  18701867242
 
附件:
1.上海市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建议方向
2.上海市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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