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表格材料可联系窗口领取)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标准表格),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专利权质押合同原件,债务主合同可提供复印件。
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
委托书原件。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办理专利质押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专利申请号、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实用新型专利同日申请声明。(根据专利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提交)。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未经评估可以不提供报告)。


申请人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专利代办处递交质押登记申请的,审查时限为三至五个工作日;通过台州服务窗口递交质押登记申请的,办结日期为五至七个工作日。
申请人可在杭州专利代办处现场领取或者邮寄至指定地址的方式领取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下图是通过台州服务窗口递交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的流程图:

咨询电话:0576-88518198、0576-88518059。
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788号知识产权大楼四楼服务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