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关于全面推广“场所码”应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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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烟台开发区发布
发布时间: 2022-05-19

为高效精准做好烟台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预警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全面推广“场所码”应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场所码设置


☞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图书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


☞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


☞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


☞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


☞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


☞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


以上场所都必须在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场所码”。


二、严格落实场所码查验


坚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各类场所要指定专人值守,严格核验通行人员健康状态。


凡进入场所人员必须扫描场所码,对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采取反向扫码方式扫描纸质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发现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的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并立即向所属社区、街道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消毒、全程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主动配合各类场所落实“场所码”扫码措施,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对进入各类场所的人员,全部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机构对所有就诊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急危重症患者,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无核酸检测结果等为由拒诊。


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组织方查验参加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核酸检测证明一般通过场所码进行查验。对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人群,采取反向扫码方式扫描纸质山东健康通行码。


四、严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


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场所码”张贴、扫码、验码措施的经营场所和单位,以及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相关单位(业户)和个人,业务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媒体曝光,责令其申领、张贴并正确使用场所码,待验收通过后方可营业。


3.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共同参与,“码”上行动,“码”上落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烟台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