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团人员(兼职)!快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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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
资讯来源:上海奉贤
发布时间: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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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奉府〔2017〕88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团人员(兼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计划选聘15人组成第四届区政府法律顾问团。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方针和路线;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连续执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未在两个及以上其他区政府或市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


(二)优先条件

1、曾获“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2、曾获 “奉贤区优秀律师”“奉贤区优秀党员律师”“奉贤区优秀青年律师”“奉贤区优秀女律师”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3、精通城市管理、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房地产、财政税务、劳动人事、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知识产权、网络经济、数字经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者优先;

4、同等条件下,熟悉奉贤区情和有奉贤情怀的优先。




 四、工作职责


(一)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审核、备案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处理行政复议、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起草、修改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或者提供法律意见;

(五)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

(六)区政府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组织


成立第四届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选聘委员会及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委员会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候选人员的综合评审。选聘工作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选聘初步方案制定、选聘公告发布、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选聘结果公示等。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1、个人报名

(1)填写报名表,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2)寄送报名材料至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律公科,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气象路139号。


2、单位推荐

(1)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被推荐人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2)寄送报名材料至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律公科,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气象路139号。


(三)审查初选

选聘工作小组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2:1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员名单。


(四)会面交谈

选聘委员会与候选人员进行会面交谈,了解候选人员应聘想法、专业能力、履职计划等情况。


(五)确定人选

选聘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候选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区政府领导审批,确定最终人选。


(六)签约公布

区政府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签署聘用合同,并通过公众平台对外公布。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21-57184576

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

2020年8月25日



编辑:何语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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