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关于开展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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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
发布时间: 2022-03-10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人事部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关于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48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济南高新区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区属国有经济等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2.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在高新区的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

3.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住所在高新区的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其所在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负责推荐申报。

5.国家、省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办理。

6.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试,不再进行考核认定。

7.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申报。

8.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

9.高新区聘任体系人员另行通知。


二、考核认定条件 

(一)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学历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

具体学历和年限条件一般要求如下:

1.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员”级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认定“助师”级资格。

2.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助师”级资格。

3.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助师”级资格。

4.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明显不相近或不相关的人员,工作年限分别延长1年。

5.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6.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7.山东省标准条件及国家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学历和学位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工作。

具体学历和年限条件要求如下: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中级资格。

2.博士学位获得者,当年可认定中级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考核时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和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以及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申报人员的考核评议结果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申报。

(二)网上申报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在“职称认定和外地调入”栏目选择“上报路径申请”,与上级主管部门(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申报路径。单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

2.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注册个人账号。

3.专业技术人员在个人账号“职称认定”栏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将数据信息报所在单位审核。

4.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单位账号,审核并上报数据信息,应重点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否符合要求。

5.审核无误后,将数据信息上报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账号终审。

6.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终审通过后,通知专业技术人员报送《认定表》纸质版。《认定表》纸质版须经所在单位盖章。

7.高新区制发电子版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个人账号自行下载打印。

申报系统中需上传材料:

1.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等,国外留学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2年之前毕业人员需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需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在右上角标注已审核,并加盖公章或者人事章。中专或技工院校学历,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

4.社保缴纳证明原件。需提交累计满足相关工作年限(大专3年、本科1年、硕士3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对照劳动合同进行审核。在外地缴纳社保的需提供外地合法有效的缴纳社保证明。

5.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如不能体现实际用工单位,应提供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盖章的说明。

6.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条件申报的,需提供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7.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提交职称认定表

网上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平台导出打印《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双面打印,A4纸型)1份。用人单位在“单位组织考核意见”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人才服务窗口。


四、注意事项

1.关于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打印,上传图片中必须带有签章、验真码和二维码等信息以供核验;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社保部门自助机器打印。

2.关于“现从事专业”的填写。必须从所列选项中进行选择,不可随意填报。如所列选项中无所从事专业,遵循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


五、纪律要求

按照《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济人社发〔2011〕231号)规定,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配合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将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并进行通报批评。实行职称考核认定“个人承诺制”,对有违法违纪、学历学位造假等品行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一旦发现,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不允许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88871237;

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50号)三楼A厅人才服务综合窗口。

附件:1.申报资格审核和公示情况说明.doc

2.诚信承诺书.docx

3.各系列现从事专业列表( 重点系列供参考).xlsx

4.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流程 .docx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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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