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技术、管理和财务等领域 专家人选的通知

收藏
关键词: 的通知通知关于
资讯来源:台州经信
发布时间: 2020-09-15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有关高校院所、行业协会及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28号)要求,充分发挥各类技术、管理和财务等领域专家在优质制造业企业遴选推荐和小微企业工业园星级评定等工作中的咨询把关作用,经研究,拟建立台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专家库,现重点面向我市及省内公开征集熟悉制造业企业领域的技术、管理和财务等领域专家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行业组织中长期熟悉(或从事)企业管理、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企业信息化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征集条件

入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等3种类型。


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正确。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崇尚实业强国,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中国公民。

❖2.责任心强。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咨询工作,能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评价、咨询等意见建议,严谨、负责、依法地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业务能力强。从事或参与相关工作十年以上,在所属产业(学科)领域业绩突出,较深透地了解掌握该领域发展状况,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或特别紧缺行业(学科)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5.本人自愿并能够参加相关业务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专家库征集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开展。凡符合规定条件且自愿申请专家人选的,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台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咨询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推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资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专家个人及所在单位要认真填报和核对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咨询专家资格。





四、其他事宜

市经信局将对申报的专家人员进行梳理汇总,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入库。今后,我市优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资质评审推荐、小微企业(工业)园星级评定等工作所需专家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并不定期按程序增补专家人选。

联系人:

徐仲仲

联系方式:

固话88510737

电邮:

xzzwork@aliyun.com








点击下载附件: 台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咨询专家推荐表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