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满足学生的转学需求,潍坊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将集中在暑假和寒假办理,其它时间不再受理。现将2020-2021学年公办学校寒假转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信息采集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0日
根据家长申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接收学生的转学申请:
2.转学学生符合申请转入学校2020年新生入学条件;
3.转学学生所在原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转出。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潍坊高新入学信息采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公众号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潍坊高新教育”二维码(附后),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转学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2.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入学”微信小程序或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附后),点击“转学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1.学位查询。登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认证,进入“转学申请”后,点击“学位查询”,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可转入学校。
2.信息采集。家长选择可转入学校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3.信息审核。转学信息提交后,转入学校将会于2021年2月22日前完成信息审核。对于不符合转入学校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学校将做退回处理。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重新申请符合转学条件的学校或及时将材料补充完整。
4.学位安排。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当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转学计划数时,全部予以接收。当申请人数大于转学计划数时,根据申请转学人数基本条件对应的招生批次,依次进行安排或电脑派位。学校转学学位满额后,不再接收转入。学位安排顺序为:优先安排符合第一批次条件学生,其次第二批次,最后第三批次。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拟转学学生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5.结果反馈。家长于2021年2月24日前登陆信息平台,查看派位结果。
6.学籍办理。转入学校对获得转入资格的学生从网上提交学籍转接申请,并将办理结果告知家长,学生及家长督促原就读学校、教育部门及时完成学籍转出手续。山东省学籍管理平台学籍转接手续完成后,由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入学。
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网上申请的,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惠民窗口,请工作人员协助网上申请。
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健康街与惠贤路交叉路口西北侧)二楼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8191002
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
1.棚户改造:高新区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尚未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2.未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水电物业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3.随迁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就业证明;非高新、奎文、寒亭、潍城、坊子、经济、滨海、峡山等8区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
4.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可提供出生学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转入学校审核通过获得转入资格后,转学学生及家长按照以下流程提示,督促原就读学校、教育部门及时完成学籍转出手续。


1.学生户籍、房产对应的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家长可申请选择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予以安排。
2.学校审核学生转学申请时,根据学生提交材料申请时间,结合学生提供的户籍、房产、学校当年招生条件等关键要素进行审核。
3.符合转入条件,转入、转出双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均同意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学籍转接手续。因学生个人原因或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未审批通过,逾期没有完成学籍转接审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4.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毕业年级一般不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5.由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转往区外就读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对于转出1个月内未完成学籍转出的,学校及时书面汇报教育局。
6.符合转学条件,且完成学籍变动手续的,转入学校不得拒收。
7.意向转入民办学校的,通过“潍坊高新入学”(微信搜索)、”潍坊高新教育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学籍转接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归高新区教育局,未尽事宜另作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