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8.20”触电致一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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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制药
资讯来源: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0-10-22

  2020年8月20日19时40分,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操作工王明纲在研发车间洁净区内拆卸设备(粉碎机)过程中发生一起意外触电事故,操作工王明纲触电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20年8月21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成立了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罗立源任组长,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经开公安分局、开发区工会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8.20”银鹰意外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聘请了安全生产专业机构和专家进行了现场勘验工作,形成了事故技术原因调查报告。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调查成员反复讨论,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初步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8月成立,法定代表人王肇坤 公司注册资本贰仟贰佰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原料药;出口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自产产品,进口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原料药加工及医药咨询服务。

  (二)事故的报告情况。

  2020年8月20日20时10分,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书面报告。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20年8月20日19时40分,研发车间主任李玉春、维修工康宝君、操作工王明纲三人进入研发车间洁净区清理粉碎机,因防护罩固定螺栓无法拆卸,王明纲上二楼取手电钻,李玉春上楼关闭电闸,未等李玉春关闭电闸返回,王明纲先下楼到现场开始自行拆卸。拆卸过程中,由于粉碎机防护罩固定螺丝帽在底部不方便操作,王明纲遂将机器开关卸掉,开关内部电线接触金属围板,使整机金属带电,王明纲触电倒地,对面作业的维修工康宝君见状上前呼唤王明纲,王明纲无反应,康宝君急忙呼喊李玉春,正在准备关电闸的李玉春听到康宝君喊声急忙拉下电闸后赶回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现场为王明纲做心肺复苏。120救护车进厂对王明纲进行抢救无果。王明纲死亡。

  三、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王明纲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排查隐患不彻底,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本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致使王明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发生。

  (2)事发粉碎机未按国家标准规定,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三相四线制供电保护接零。

  (3)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责任险或者必要的安全责任险。

  (三)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8.20”触电致一人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事故单位的处理建议

      1、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研发车间操作工王明纲。违章操作,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2、王肇坤,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疏于管理,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缺乏安全监督检查,致使违章作业现象存在,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二条规定建议由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王肇坤处以上一年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3、李玉春,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研发车间主任,研发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疏于管理,现场指挥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由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李玉春处以上一年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4、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建议由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处以贰拾万元罚款。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1、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及时制定并贯彻落实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切实杜绝类似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加大对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使职工养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从事生产活动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3、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立即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不符合规定和规程要求的设施、设备、场所,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生产安全。

(责任编辑:宋思南)[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