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广转化服务平台,按照省科技厅统一部署,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果登记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并安装,填写完整后导出电子版文件。按要求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函(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1),公示结束后,按照《科技成果登记的情况说明》(附件2)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2.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将申报材料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照《科技成果登记的情况说明》(附件2)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3.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集中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将登记系统整理导出的电子版压缩包、盖章公示函扫描件以及项目汇总表发送至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在登记材料审核完成后,将成果登记号反馈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负责向成果登记申报单位发放登记号。
1.成果概况、立项情况必须如实详细填写,除批准登记号不填写之外,不得有漏填项,批准登记日期为填写表单时间,推荐单位为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以不用填写。
3.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成果简介要求必须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1.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2月16日下午17:00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后统一以“单位名称+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成果登记”格式命名,发送至所在园区指定邮箱(各园区邮箱见联系方式)。
2.各园区请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符合要求的项目材料,于2022年2月17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后的材料和书面推荐函报送至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
1.强化申报单位主体责任。各申报单位对登记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负责相关信息公示和登记成果集中报送等工作。
2.做好重大、转化成果登记。充分挖掘重大成果和对转化有需求的科技成果,相关成果优先登记,同时定期在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上推介展示,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登记后才能获得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基本资格。
3.确保成果质量。要按照相关要求对成果水平和质量严格把关,确保登记的科技成果真实有效、分类清晰、信息完整,为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统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打好基础。
市科技局:
电话:66608842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
电话:88238662
88875156
高新区各园区联系方式: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电话:89017715
邮箱:
gxqqilusoft@jn.shandong.cn
创业服务中心:
电话:88871651
邮箱:gxqcfzx@jn.shandong.cn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电话:68975016
邮箱:
gxqsmkxzsb@jn.shandong.cn
智能装备发展中心
电话:68975395
邮箱:
gxqznzb@jn.shandong.cn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
电话:88871562
邮箱:gxqlgk@jn.shandong.cn
1.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
2.科技成果登记情况说明
3.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
4.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
5.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
(以上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1月7日
来源: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