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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义》(残联发﹝2013﹞11号)、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就业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直接访问(https://abllwrz.sddpf.org.cn:8443/wbxt/#/login),访问该网址会跳转到“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登录界面”,使用法人用户进行登录。
(2)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搜索框内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或“联网认证”进行检索,在搜索结果内容中找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进行点击,进入事项页面后点击“进入办理”跳转到“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登录界面”,使用法人用户进行登录。
提交上传的材料为PDF版或清晰度较高的jpg格式。
2. 用人单位必须保证确认上传或呈报材料及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
附件: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潍坊高新区软环境局
2023年4月19日
编辑:钟少华
潍坊高新区发布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