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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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关于的通知
 
          资讯来源:浦东企业政策在线 + 订阅账号
  
          发布时间:
          2021-06-28
   
  
  
*图文由浦东政策在线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有关单位:
 
      
      动力和活力,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法〔2017〕285号)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沪经信技〔2017〕291号),对已认定的上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两年一次的评价工作,并对企业技术中心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调整的,开展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详见《工作指南》附件3); 
      
      
      (二)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详见《工作指南》附件2); 
      
      
      
      (四)2020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各区、控股(集团)公司负责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所属企业通过网上和书面并举的方式进行填报。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 
      (http://shqyjszx.sheitc.sh.gov.cn/welcome.htm) 
      填写评价相关表单并提交总结报告。网上填报开通日期为 
      7月1日10:00-7月31日24:00。 
      
      
      
      企业网上成功提交评价材料后,在线打印带有水印的评价材料,连同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交主管部门审核(书面材料一份)。主管部门对企业递交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对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意见。审核盖章后,报送评价材料至市经济信息化委。 
      
      
      
              材料送达地址:雪野路1000号综合办事大厅5号窗口 
      
      
              材料受理时间: 
      8月4日-8月6日9:30-17:00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登录“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 
      ”(http://shqyjszx.sheitc.sh.gov.cn/welcome.htm) 
      填写“企业变更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带有水印的变更申请表,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委。 
      
      
      
      
      
      
      企业技术中心调整分简单更名和复杂更名两类。企业技术中心所在的企业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属于简单更名,所在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属于复杂更名。 
      
      
      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调整,除需提交水印版《企业技术中心调整申请表》外,简单更名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有:市工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现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原法人营业执照、董事会同意名称变更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复杂更名的需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提供认定申请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联系人:周冰沁, 
    54669777-7823,18121388227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附件:【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docx】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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