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进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了,是不是要补缴个税,大家都会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查询。但据部分客户反映,今年已经接到了税务或者园区的电话,说其名下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个独)个税也需要合并计算,相当于个人经营所得也要汇缴,具体说要看什么C表。“这是怎么回事呢?以前都没有听说,而且每月或季度我们都缴过个税了,也没有拖欠税款什么的,怎么会有这回事,这是不是骗子的新招数?”很多人都有疑问。
确实,过去一个人可以成立多家个独企业,每家税款是单独计算的。当金额比较大时,或者服务对象比较多时,通常做法是把金额分解,个人成立多家个独分别处理,这样不会升成一般纳税人,税也交的比较少。还有一些“税筹方法”,每家个独都人为控制,开票金额接近临界点,享受最大程度税收优惠,这个卡点一般是每年开票120万,300万等等。而今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2号文,2019年第7号文,2019年第46号文,对个人经营所得推出了ABC三类申报表,怎么区分呢?
A表是用于个人经营所得预缴,平时月或季度报税就是用这个表,这个暂时不管,会计会做账报税的。B表是个独实行查账征收的适用,因为这种很容易就上了个人经营所得最高的第五档,不用补缴,加上以前个独查账征收的也很少,没有这类情况也可不管。C表就是一个人有两家或以上个独的适用,合并几家个独纳税所得额后,按总金额核算个人经营所得,这样个人名下几家中开票比较少的个独,都要按总额所达到的个税档位,补缴个税。按五级累进制,最高的是35%这一档,最低的5%。这就是说,原来有的个税单算按5%档位的,可能要按35%档位来补缴,这差别还比较大,身边的朋友中,最多的据说要补缴100多万,叫苦不迭。那赶紧来看看C表是怎么查询吧?流程是这样的:
个税申报截图,电脑上点击进入(手机上是看不到的)
1、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
2、在电脑上用密码登入或者个税APP扫描进入
3、点击“我要办税”
4、选择“经营所得C表”,什么扣除飘过就好
5、选择“2020年度”
6、选择一个“汇总地”
7、查看“应补税额,选择提交申报”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自己名下的公司和需要补缴的金额,只需选择一个公司作为“代表”进行汇总申报。
例1:个人“甲”名下有三家个独企业,均为服务类核定征收,核定利润率10%。
A企业:年开票100万
B企业:年开票500万
C企业:年开票1000万
不合并计算的情况下:
A企业个税约为:100万*10%*20%-10500=9500元
B企业个税约为:500万*10%*30%-40500=109500元
C企业个税约为:1000万*10%*35%-65500=284500元
总计:403500元
而合并后汇总计算的情况下:
开票:A+B+C=1600万
总个税约为:1600万*10%*35%-65500=494500元
年度汇缴应补缴个税为:
合并计算应缴税总和-不合并计算已缴税总和=91000元
(C企业是顶格交个税,它的金额增加也不会对补缴额产生影响)
例2:个人“乙”名下有三家小规模个独企业,均为服务类核定征收,核定利润率10%。
A企业:年开票120万
B企业:年开票120万
C企业:年开票450万
不合并计算的情况下:
A和B企业个税都为 120万*10%*20%-10500=13500元
C企业个税为 450万*10%*30%-40500=94500元
三公司合计已缴个税:13500+13500+94500=121500元
而合并后汇总计算的情况下:
开票:A+B+C=690万
总个税约为:690万*10%*35%-65500=176000元
年度汇缴应补缴个税为:
合并计算应缴税总和-不合并计算已缴税总和=54500元
1. 真实的人做真实的事,如果你真的做了这么多推广工作,有这么多收入,照章补税吧,毕竟核定征收的,就算高点也高不到哪里去。
2. 每个人最多保留两家小规模个独。
3. 如果名下有一般纳税人个独企业和小规模个独共存,小规模是比较吃亏的,肯定要补缴,建议更换法人。
4. 如果名下都是一般纳税人个独,年开票都超过500万,已经到个税最高一档,可以共存,对C表没有影响。
个人经营所得目前还是依据五级累进制,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是七级累进,两个标准都不同,并没有合并,不用担心。前几年虽然没有C表,但个人的经营所得实际也应该合并计算,只是由于全国还未完全联网和有关部门还没有关注这一块,前几年没有实施,现在堵上了这个漏洞。以前相当于享受了政策红利,现在不能享受了也不能算损失,何况去年还把小规模增值税从3%降到1%了。虽然从口袋里拿钱出去很心疼,但想一想这是从省的钱里拿一部分出来,这样也许会释然吧!
请注意:汇缴的最后期限是2021年3月31日,如逾期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附:个税五级累进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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