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图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精髓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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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管理条例条例化妆
资讯来源:奉贤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 2020-11-04





图解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精髓要义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6月29日正式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八十条,内容包括总则、原料与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化妆品领域的一件大事,下面就请您跟随图解,快速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






修订思路 


1、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鼓励行业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3、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实行分类管理。

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建立高效监管体制,规范监管行为。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违法者用重典,将严重违法者逐出市场,为守法者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主要内容


1、改进化妆品产品、原料管理制度、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按照风险程度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新原料分为具有较高风险的新原料和其他新原料,分别实行注册和备案管理。


二是简化注册、备案流程,优化服务。

 

三是鼓励和支持化妆品研究、创新,强调鼓励和支持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


2、加强全过程管理,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明确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功效宣传负责。


二是要求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和新原料进行安全评估,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的科学依据。


三是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


四是加强化妆品上市后的质量安全管控。


3、完善化妆品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规范性。

一是建立化妆品风险监测和评价制度,为科学监管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措施和程序。


三是丰富监管手段,规定抽样检验、责任约谈、紧急控制措施、举报奖励等监管措施,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及时公布监管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实施联合惩戒。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一是细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有过必罚、过罚相当。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

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三是增加“处罚到人”规定。

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最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倍的罚款,禁止其5年直至终身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特别说明


1、调整特殊化妆品范围。

不再将育发、脱毛、健美、美乳、除臭5类化妆品作为特殊化妆品。对原属于上述5类化妆品的产品,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根据其不同作用机理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


2、关于牙膏管理。 

《条例》没有将牙膏纳入化妆品定义,但在附则中规定,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管理。


3、关于香皂管理。

香皂不适用《条例》,但是宣传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条例》。


文字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供稿: 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编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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