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
根据《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开展2020年第二批闵行区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技术改造)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装备水平,促进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推动制造业信息化和服务化、促进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开展工业强基专项行动、突破产业发展瓶颈等方面的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一)申报企业应当是在本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四)项目符合《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以及本区产业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
(五)项目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尽快采购设备,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需求;
(六)项目应当已经开工,项目备案、规划、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完整,并按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入统。

(一)2020年闵行区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技术改造)的申报时间为常年申报,第二批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符合要求的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备齐材料向区经委产业发展科申报项目。产业发展科收到申报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齐全性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二)项目经初审后,由产业科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评估,并出具评审结果。

(一)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及项目简介(一页纸);
(三)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五)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六)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七)项目的资金来源证明,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货款协议、企业的银行存款证明;
(八)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九)本项目尚未获得市级、区级其他专项支持的声明;
(十)项目已经完成部分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
(十一)设备采购清单及相应的采购(意向)合同;
(十二)前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十三)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意见等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13764118655@163.com;纸质版两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

区经委产业发展科 王莉萍
电话:64127275
邮箱:wanglp@shm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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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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