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信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收藏
关键词: 的通知通知关于
资讯来源:厦门生物医药港
发布时间: 2021-11-23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范围

  2020年之前(含2020年)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类省企业技术中心或分中心,不含已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或分中心、建筑施工类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二、运行评价依据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省企业技术中心或分中心所属企业按属地原则提交考核评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12个附表、《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汇总表》、承诺书、2020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以及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应填写2020年度数据,如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的,需同时提交变更申请。评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光盘)。考核评价材料于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提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408室。

  根据《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考核评价不合格、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公告取消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浩、卢俊文;联系电话:2119067、2896770。

  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1〕517号)

  2、《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

  3、《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

  4、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汇总表

  5、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对象名单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8日

温馨提示

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了解更多,并下载相关附件。

点击 阅读原文 了解更多